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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2-1 13: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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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亲莫相爱。近亲结婚是科学文化落后时代的产物,由于一些古典文学名著对此常加以歌颂,所以影响很深。如在许多农村地区,“姑表亲”、“姨表亲”之风仍然盛行,说什么“亲加亲,代代亲”。其实,亲缘越近,后代的智力与生活能力越差。
四、同病勿相恋。俗话说,同病相怜,但患同样疾病的青年不要相恋。因为如果一些相同的遗传基因所致的疾病患者(如先天性聋哑、遗传性致盲疾病)一旦结合,其后代也往往发生同样的遗传病。因此,在择偶时就要考虑这个问题。
男女青年在婚恋问题上常易一见钟情,从优生学的角度来讲,这是一种很不科学的择偶方法。年轻人相识、相交,最好不要很快确定恋人关系,更不宜草率论及婚嫁,而应该有一个互相了解的过程。不但要了解对方的脾气、性格、文化素养、家庭、经济等情况,还要全面了解对方乃至家人、家族的健康状况及疾病发生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中止双方关系,这样既可避免对双方感情的伤害,也避免了某些遗传疾病传给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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