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是一项民生难题。一段时间以来,很多地方都执行了“药品限价令”,可事与愿违的是,每次限价之后,并不能直接给普通老百姓带来真正实惠,一些限价药品要么被“冻结”,要么改头换面,取个新药名投放市场,甚至定价比原本还要高。
其实,对于药品管理,国家可谓费尽周折,监管的部门也着实不少,物价、卫生、药监等部门都是药品管理的主体。但根据各自职能,物价部门管定价,却管不了定价之后药品的流向;卫生部门管医院
药品展会,却控制不了医院选用药物的自主权;药监部门管质量,却管不了药店药品的种类。在这种多头监管之下,一些企业借机隐藏“降价药”,或者对限价药品进行医院合作改头换面。如此一来,便宜药踪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改头换面的涨价药。多头监管之下,医院的“便宜药”为何频频消失?笔者认为,一方面是医院过分追求自身利益,从而对限价令置之不理;另一方面,折射出监管部门协作不力、执行不强、监管不硬的疲软现象。试想,如果那些监管部门真正发挥监管作用,把“降价药品”政策落到实处,即使药品生产企业改头换面,也依然能洞察真相,还原药品本色,给老百姓带来实惠。反之,“药品限价”只会是一种形式,一种口号,老百姓仍然得不到实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