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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4-11 17: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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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
迎春朋友: 你所遇到的情况,在目前的审判实践时有发生。有些人为了达到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不惜使出种种手段,隐瞒债权或伪造债务。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遇到此种情况时,既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也要保护离婚者双方各自的权益。所以对一方出具的欠条,都要进行缜密的调查后才能做出判决。如果你丈夫在法庭上出示那一沓子借条,你请求法庭对其进行审查就是了。法庭会从借款资金的来源、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流向等方面审查其真实性。除了让欠条持有者进行说明之外,必要时还会要求证人出庭,以便查清债权人的真实身份和借款事实;也可以使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欠条进行鉴定以辨别其真伪。如果最后确认这些债务确实存在的话,你还可以要求审查其合法性,即审查是否以借据的形式掩盖着偿还赌博、嫖娼、吸毒等欠债的非法目的,而非法的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你还可以要求审查这些债务是否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对外即使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对内也应由欠债人自行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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