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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姨子张晴与姐夫王立的婚外情败露,张晴受到姐姐张霞的责骂,感到不好做人,一怒竟将王立与张霞9岁的儿子掐死。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4岁的张晴在大冶被执行死刑。
省高院二审查明:2003年至2005年,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大冶农民张晴先后在姐夫王立开办的汽修厂、矿井打工。2005年8月,已婚、并育有一子的张晴与王立发生了不正当两性关系。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终于被张霞知道,她怒骂张晴,并把“家丑”告知了张晴的娘家、婆家亲属,让张晴感到“不好做人”。
张晴认为,这都是王立害了自己,起了报复之心。2006年3月14日中午,张晴到黄石市某小学将王立的儿子小宝接出,带到大冶市,住进一家宾馆。她将黄酒掺入可乐杯中给小宝喝,然后趁小宝在床上玩手机时,用手猛掐小宝的颈部,致其死亡。
张晴随后饮了大量白酒,并割破手腕,准备自杀。她给亲属打了一个电话,称已杀死小宝。亲属们闻讯赶到,将正欲自杀的张晴救下。
本案发生后,张晴及其辩护律师提出,被害人的父亲在本案起因上有过错,张晴属激愤杀人,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但省高院认为,小宝是无辜的,他父亲的过错不能成为从轻处罚张晴的理由,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晴死刑。(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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