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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12-23 09: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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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一月全托费父母消失
2007年2月一天,一名叫罗昕英的男子,带着儿子和女友,来到渝北区两路三号桥思艺幼儿园。罗昕英说自己是浙江人,已离婚,孩子由自己抚养,希望将孩子全托在幼儿园。
因罗的女友的孩子曾在幼儿园上学,算是熟人,在罗没有提供户籍等身份证明的情况下,幼儿园收下了小重庆。当天,罗交了450元作为一个月的费用,与女友一起离开。
全托孩子的家长一般最多一周就会来看孩子,但到2007年4月底,一个月过去了,都没人来看望小重庆。幼儿园刘园长给罗打了个电话,希望他抽空过来陪陪小重庆,同时提醒该交下月的托儿费了。
可是罗回答:工作忙,没时间来,让刘园长将幼儿园账号给他。当年5月底,仍没有家人来看小重庆,罗也没有将费用汇来。打罗的电话已停机;找到罗的女友,被告知两人一月前就已分手,不知罗的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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