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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4-24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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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
刘珏朋友: 对你所咨询的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作答:首先,孩子有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权利。关于这一点,《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其次,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一定的条件做支持。是否具备条件,一般说来要考查三个因素:一是子女是否因生病、升学而大幅度增加了支出;二是父母的经济状况与达成子女抚养协议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三是被请求方是否有给付能力。 从来信所述情况分析,你前夫这几年开支小了,收入高了,其情形属于上列三个因素之二,即他的经济状况与达成子女抚养协议时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抚养费增加,一般说来他是有给付能力的。至于增加多少,则要通过协商,据实而定。只要你的要求合情合理,相信徐勇不会不同意。作为父亲,能够通过自己的付出让孩子生活得更优裕,应该也是他的愿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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