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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4-3 11: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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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
春月朋友: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在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是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债权债务是财产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自然也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由婚前的一方所有转化为夫妻共同所有。
当然,这只是就“一般”而言,另外还有两种情况的“特殊”:一是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按照约定财产制优于法定财产制的原则,夫妻双方自愿选择的财产处置方式将不受上述法律规定的约束。二是债务人能够证明其婚前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那么其债务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归根结底,一方的婚前债务向夫妻共同债务的转化,必须以所欠债务用于共同生活为目的,以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双方婚后物质生活为其条件。具体说来,能发生这种转化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2.一方婚前举债购买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使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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