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楼主 |
发表于 2008-4-7 09:35:32
|
只看该作者
【专家解答】
肖瑶朋友: 你现在住的是梁某单位里的房子,而且这套房子是他在婚前承租的。如果离婚,你对这套房屋没有承租权,这一点你朋友说得很对,但这并不影响你提出暂时居住权的要求。关于这一点,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其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据此可知,如果离婚后你确实存在住房困难问题,那么即使是梁某婚前承租的公房,你也有权提出暂时居住的要求。如果双方就此问题达不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只是一定要明确,“暂时居住”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年,在这个期限内你一定要设法拥有自己的栖身之地才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