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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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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究竟该不该打?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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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5 10:34:18 | 只看该作者
 6种情况下不能打孩子
                    
  如今,信奉“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父母”理念的人应该不在少数,持这种观念的人肯定会反对打孩子,甚至认为打孩子是愚蠢的,是父母自己无能,是不会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的一种表现。的确,在以下很多情况下,是不能打孩子的。
                    
  1、孩子犯错误,是因为父母事先没有告诉孩子不能这样做,或者父母没有把话讲清楚。
                    
  2、孩子所犯的错误,父母自己也在犯。
                    
  爸爸妈妈自己都不知道这方面的事情应该怎么做,没有很好地在这方面以身作则时,不要急着去打孩子。等自己改正了这方面的错误,清楚地知道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做时,再去惩罚也不迟。
                    
  3、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
                    
  因为这时打孩子往往只是发泄自己的愤怒,惩罚时往往会失去分寸,会忽视孩子犯错误的原因,也很难给孩子讲清楚为什么要打他,很容易失手打伤孩子。应等自己怒气平息了,头脑清醒了,再实施惩罚。
                    
  4、孩子生理与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况者不能打:行为亢奋有神经障碍的孩子,十分敏感的孩子,曾受过情感伤害的孩子。
                    
  5、不到3岁的孩子不要打。
                    
  根据心理学家埃里克森提出的人格发展阶段理论,3岁的孩子处于游戏期阶段,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强烈,同时孩子的良心、道德感也有了发展,自我统一性开始出现,而3岁前的孩子,这一切都没有出现,或者只是刚刚发展。即使是有的孩子过于顽皮,体罚他的时间也只能提前到1岁半,对于1岁半以内的婴儿是绝对不能进行体罚的。因为在这一年龄段,孩子的活动主要是满足生理上的需要,主要是一系列因为吃、喝、拉、撒、睡带来的条件反射,是无意识的。在这一阶段体罚孩子,会影响他们做出正常的生理与心理反应,导致孩子身心的不健康。

  在1~3岁的阶段,  孩子处在自主性与羞怯和疑虑之间摇摆的阶段。儿童迅速学会走、爬、推、拉和交谈等许许多多的技能,学会了如何抓握和放开。他们不仅把这些能力应用于物体,而且还应用于控制和排泄大小便。换句话说,儿童现在能“随心所欲”地决定做还是不做某些事情。父母必须按照社会所能接受的方向,履行精心保育儿童行为的任务,而又不能伤害儿童的自我控制感和自主性。如果父母使用体罚,儿童就会感到疑虑而体验到羞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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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5 10:33:58 | 只看该作者
  4、学会如何克服挫折,改正自身错误。
                    
  打孩子可以增强其心理承受能力,让他有一次面对错误的经历。恐怕每个人一辈子或多或少都要受到惩罚。孩子在家中学会了正确对待父母的体罚,那么他在今后遭到惩罚,甚至受到一些不公正待遇,受了委屈之后,能够采取正确的态度与方法来面对。不要像现在的有些被宠惯了的宝贝一样,稍有不顺,就认为世界末日到了,就学着电视里的样子割腕跳楼、自寻短见。

5、让孩子从小树立起正义的观念。
                    
  在孩子做了严重的错事后遭受体罚,可以让孩子知道正义是不可改变的,犯了错误就应当承担错误带来的不良后果,只有做好事,才会得到积极的奖励。在孩子做坏事后打他,可以让他切身感受到,一种不良后果肯定随着自己做的坏事而来,这样可以避免孩子产生一种碰运气的犯规赌博心理。如果不打,其他惩罚措施很难保证一定会对他产生威慑力,他会想,反正你不能把我怎么着,只不过吓唬我而已。一旦不良的诱惑再次出现,一旦孩子的“自律之窗”没有关紧,下次极有可能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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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5 10:33:31 | 只看该作者
 7、让孩子失去内疚感
                    
  孩子犯错后,如果他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父母却没有惩罚他,他心中会有一种强烈的内疚感。但是,如果父母打了他,反而会使孩子觉得一报还一报,挨完打便两清了,心理也平衡了,于是失去内疚感。这种情形,在年龄稍大一点的儿童身上经常发生。因此,对一个比较自觉的孩子,犯错后,激发他内心的道德自觉,要比外在力量的制服更好些。

  主打派主张:“打”也有积极意义
                    
  作为一种手段,尽管打孩子看起来很不人道,但也许它本身无所谓好坏。一种看似野蛮的方式,完全可能是出自善良的意图,也可以实现很多高尚的目的。
                    
  1、让孩子迅速学会远离危险物,避免肉体的伤害。
                    
  当孩子没有学会避免伤害,不能理解大人所讲的话,对某些做不得的事情没有记性,父母又没有时间每时每刻陪在他身边的时候,就可以打孩子。这种惩戒方式,可以给他留下深刻印象,避免他被烧伤、烫伤以及受到其他肉体的伤害。

  2、避免放纵孩子做坏事。
                    
  孩子做坏事时,是为了得到一种冒险、刺激的精神体验。如果这时不打他,那么他做坏事时带来的这种体验就会成为唯一的体验。一旦这种“愉快体验”成为做坏事后的唯一体验,或者因为父母的批评不够,以至于这种愉快的体验盖过了痛苦的体验,孩子就会把做坏事当成内心十分向往的事情,脑海中对于“不能干坏事”就不会有深刻的印象。于是乎,孩子的胆子越来越大,也不会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更不会痛改前非。

  3、克服孩子自我中心的倾向,纠正任性。
                    
  现在,由于只有一个孩子,父母及爷爷奶奶往往对孩子百依百顺,真的是“要雨得雨,要风得风”。一旦孩子做错了事情,大人想到的往往不是自己的孩子,而是怪罪他人或环境;即使知道孩子错了,也会袒护他,认为这是一个“可爱的”错误,不舍得让孩子暂时痛苦一下,不懂得“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不会通过有效方法来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

  孩子犯错后,对他进行体罚,可以让他明白很多没有道理的事情是不能做的,自己提出无理要求不但父母不会帮自己做,而且自己也不能做,一旦做了,就可能面临严重的后果,这种后果又必须由自己来承担,无论是谁,都救不了自己。“惯子如杀子”,这句中国古训,值得当今的年轻父母仔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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