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育儿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0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暮光之城》(小说):灵与欲的战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4-7 18:2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年过完的第一周,身边所有的人似乎都还没有进入工作状态。

我没有什么不满,因为我可能是受了风寒,身体不适,全身酸痛,头痛头晕。正好可以趁这个时机休息调养一下,顺便猛啃刚拿到的小说《暮光之城》。

直到上周日,终于把四部《暮光之城》都看完了,身体也基本康复。而从本周开始,各项工作已陆陆续续开始启动,并不断加速。

接下来,我会非常忙碌,预计,三月中旬是个结点。




小说《暮光之城》是在京东商城订购的,豪华珍藏版,原价188元,我以88.60元购入(外加一本单行本《暮光之城:布里·坦纳第二次短暂生命》);今天再到京东商城一看,价格变成了116.60元(加《暮光之城:布里·坦纳第二次短暂生命》要131元)。一个字——爽!

看电影《暮光之城》,是女儿梦梦推荐的。买小说《暮光之城》,是为了送给梦梦。她学习太忙,没时间看,那我就看看。

对于《暮光之城》的基本内容与观感,在前段时间的日志里已有提到。小说与电影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从拍摄成电影的前三部来看,我以为小说的第三部,较电影更好,尤其是爱德华与雅各布的雪夜对话,将两个情敌对贝拉深深的爱意、相互的醋意,同时又惺惺相惜的内心世界展示得细腻而充满趣味,非常精彩。而电影对这一段再现得不够充分,非常可惜。

第四部《破晓》尚未拍成电影。贝拉为了生下与爱德华的爱情结晶,不惜牺牲自己的情节,可谓惊心动魄,伟大的母性鬼神同泣。美满的大结局,仍是略显俗套。不过,作为一部女性创作的青少年读物,或许总是更愿意让公主与王子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不计较也罢。




总体而言,《暮光之城》仍是一部披着魔幻外衣的纯爱小说,其爱情之浪漫美好,甚至让我想起了琼瑶阿姨的名字。

这些年来,我看过的文学作品非常有限,即便有所阅读,基本也是抱着为女儿梦梦选择读物,或者与梦梦同乐的想法。

但我仍然羡慕国外文学有着非常好的魔幻传统,他们可以将魔幻延续在现当代的故事中,比如《哈利波特》,比如《暮光之城》。

或许是现在的我孤陋寡闻,对当今的中国文坛缺乏关注,我没有看到中国有什么像样的魔幻小说。我也知道网络上有不少写魔幻小说的写手,我也看过《鬼吹灯》之类的小说,虽然有离奇的故事,但从文学的角度,确实不值一提。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小说,最终要回到对人性的再现上面。《暮光之城》虽然讲述的是普通人类女孩与吸血鬼、狼人小伙之间的爱情故事,但反映的却是人性中灵与欲的交战。

比如吸血鬼,也称吸血僵尸。传统中,它们是人类以失去灵魂为代价而获得永生,喜食人血,与黑暗相伴。

而《暮光之城》却塑造了这样一个吸血鬼家族,他们相信吸血鬼也是有灵魂的,他们努力克制自己吸食人血的欲望,只吸食动物血液;他们与人类友好相处,并充当上帝的使者,尽全力帮忙人类。

再比如狼人,传统中,它们由正常的普通人在月圆之夜幻化而成,完全丧失人性,无比凶残。

而《暮光之城》中的狼人,却是其族群的保护神,虽然仍有性格暴躁的一面,但本性都是族群的战士,他们团结一心,视死如归。

小说中,曾多次提及,刚由人类变成吸血鬼的“新生儿”,根本无法经受得住人类血液的诱惑,为了吸食人血而杀害人类。

但是,女主角贝尔在变成吸血鬼“新生儿”之后,却能凭借其强大的内心力量,克制住人血的诱惑,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伤人的举动。而贝尔与爱德华生下的吸血鬼混血女儿,虽然喜食人血,却也可以克制欲望,与人为善。

吸血鬼贝尔,与她的吸血鬼混血女儿,共同创造了吸血鬼世界的奇迹。她们的“灵”战胜了她们的“欲”,开创了人与吸血鬼和谐共处的新纪元。

    信奉基督教的西方人,相信人生来是有“原罪”的,基本可以理解为“性本恶”。而《日光之城》中的吸血鬼与狼人,或许是对这种“原罪”说的放大。




有趣的是,小说中的弱者、女性——贝尔,最终却成为了拯救吸血鬼、拯救狼人部落、拯救人类世界的最大功臣。

她曾经是一个外表平常、行动笨拙的人类小女孩,

她用善良的天性,赢得了吸血鬼爱德华的爱情;

她用博大的爱心,化解了吸血鬼与狼人之间的矛盾;

她用伟大的母性,诞下了人与吸血鬼结晶的神奇小生命;

她用非凡的克制力,创下了吸血鬼生来不被人类血液吸引的奇迹;

她用她拥有的“盾牌”法术,保护了所有的亲人、朋友,免受敌人的侵袭……
2#
发表于 2011-4-7 18:41:45 | 只看该作者
惭愧,很少和女儿看同一部她喜欢的书,得向你学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育儿网 ( 粤ICP备15023800号-3 )

GMT+8, 2024-10-7 14:21

Powered by Discuz! X3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