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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
关系的特殊性
家庭的基本关系有两种:一是夫妻关系,一是亲子关系,两者构成了家庭结构的基础。其它关系,如兄弟姐妹关系、姑嫂关系以及婆媳关系、祖孙关系都是在此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婆媳关系在家庭人际关系中有其特殊性。它既不是婚姻关系,也无血缘联系,而是以上两种关系为中介结成的特殊关系。因此,这种人际关系一无亲子关 系所具有的稳定性,二无婚姻关系所具有的密切性,它是由亲子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延伸而形成的。如果处理得好 ,婆婆和媳妇各自“爱屋及乌”—— 婆婆因爱儿子而爱媳妇,媳妇因爱丈夫而爱婆婆,各得其所,关系就会融洽。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则婆媳之间会出现裂痕,难以弥补。
利益分歧
婆媳同在一个家庭中生活。有共同的归属,自然也就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双方也自然都希望家庭兴旺发达。这是婆媳利益一致的一面。但同时也常常在家庭事务管理权、支配权等方面发生分歧,出现矛盾,甚至明争暗斗。我国家庭中有“男治外、女治内”的传统,婆婆做了几十年的内当家,现在把权力交给媳妇,媳妇在家庭事务中唱起了主角。对这种角色的转换,做婆婆的往往不易适应。“有的婆婆虽已年过花甲,却仍希望继续保持在家庭中的经济支配权,或者难以接受完全由媳妇掌握家庭经济大权的事实;而做媳妇的也往往不甘让步,这就难免发生矛盾。即便是婆婆和媳妇共同持家,由于各自的地位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需要不同,也容易产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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