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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4-24 09: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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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
常丽朋友: 弄假已经成真,后悔是没有用的。好在离婚虽非本意,但动机却是很明确的,即逃避可能的债务和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本身就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违法行为,法律当然不予保护,因此你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吞了。简而言之,破镜不可能再重圆,何况周强“已经有了年轻漂亮的恋人,现在两个人正在谈婚论嫁”呢! 这种情况下,你所该做的和你所能做的,估计只有在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与周强再行交涉一番,争取在经济上多挽回一些损失吧。好在当初你曾为周强当过“过路财神”,所以证据总还是有一些的。以此作为谈判的筹码,依法提出你的要求来。能协商解决当然好,协商不成就只好走上诉讼之路了。无论如何,在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上,法律都会担当起保护个人权益的职责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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