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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09: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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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点:监管主体也无奈
除新《标准》需要很长时间传达到位外,令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头疼的还有,《标准》实施后,遭到了许多经营户的质疑。如在武汉的汉正街,经营户们对《标准》实施执行颇有微词。
“我们给商家一个月时间来处理过去没有实行《标准》的库存商品。11月1日后,所有不合格服装将勒令其下架或返厂。”武汉市汉正街第一工商所副所长华世新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我们也没有办法,新规定出台后必须得执行,不然,这个《标准》就是摆设。”
突如其来的检查与处理办法,让汉正街的婴幼儿服装经营户们感到不满。郑斌认为:“新《标准》出台,首先应该做的是在源头加以排查,而不是针对流通领域。而现在,不了解《标准》的经营户反倒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除像上述那样《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外,服装行业生产商和经销商全凭“自律”的方式,也让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标准》真正能起的作用感到不安。
据国家检验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负责人介绍,服装生产企业生产的服装批批都要检验,进入商场销售时也必须持有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商场对此负有把关的义务。
而事实上,在生产领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把服装的检验责任交给了生产的企业,将把关的责任交给了商场。在流通领域,负责市场监督的工商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一种直观检查,从外观和品牌上区分是否为假冒产品、劣质产品等,对于像服装这类商品的安全性等技术指标的检测,工商部门没有专门的检验机构。
“其实,我们也很无奈。”这位负责人表示,检验机构没有自主权,只有在相关单位授权和企业委托后,才能对产品进行检验。而无良企业往往不会主动委托检验,因而造成劣质婴幼儿服装“屡见不鲜”。
“其实,要想让婴幼儿真正穿上"放心服装",除唤醒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外,还必须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制度化建设,在生产过程、技术质检、服装上市和市场监督等各个环节上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那位参与标准制定的专业人士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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