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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ana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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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妇女:用药二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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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7 11:22:56 | 只看该作者
 18、镇静药中如苯巴比妥、阿米妥等通过血浆乳汁屏障后,在婴儿肝脏有脑内浓度较高,长期用药时一旦停药则婴儿可出现停药反应,表现不安定、睡眠时有惊扰、过多啼哭及抖动等。安定也可通过乳汁,使婴儿嗜睡、吸水力下降,因婴儿排泄药物较慢,此种药物作用可持续一周之久。故哺乳期妇女不可服用镇静药。

  19、缓泻药应忌用。迄今还没发现服药后既不被吸收又能改变大便性状的理想药物,象较常用的鼠美季皮等缓泻药必可转移到乳汁使婴儿腹泻。

  20、口服避孕药可有1.1%的药量移向乳汁,但已失去避孕药中雌激素的活性,对哺乳儿无直接毒性反应。可是药物能直接作用母体,使母乳分泌减少,并影响母乳成分,使母乳中蛋白质、脂肪、钙质减少。因此,哺乳期不宜服用避孕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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