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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满周岁男方能否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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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9 11:29: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律问题】

我2001年结婚,婚后并未采取避孕措施,妻子却一直没有怀孕。正当我们准备到医院进行检查时,我却被公司派往南方工作,此时已是2004年年底。妻子因为各种原因不能随同前往,两个人便成了牛郎织女,欢聚只能在出差或者休假时。就在这种聚少离多的日子里,妻子却怀孕了,于2006年11月生下一子。我觉得事情蹊跷,心里惴惴不安,因为我知道妻子与初恋情人一直旧情难忘,生怕是那人乘虚而入栽花种果,而孩子的眉眼也不幸正与之有几分相像。就在我准备提议去给孩子做亲子鉴定时,妻子却抱起孩子回了娘家不再回来,看来我的疑心并非多虑。我想离婚,可又怕离不成,因为孩子还未满周岁。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有无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王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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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19 11:29:23 | 只看该作者
【专家解答】

王磊朋友: 为了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婚姻法对男方在一定期限内的离婚诉讼权做了限制性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是指一般情形,如果情况特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则不在此限。对于认定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应当包括哪些,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均未做出具体规定。 根据审判实践看,所谓的“确有必要”,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重婚而怀孕的;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至于你能否提出离婚,只要你符合上述情形之一,那么即使孩子还未满周岁,你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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