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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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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小涛一案的季成律师提到,取证期间他们在石家庄,与三鹿公司沟通时,国家相关部门的答复是,可能会有统一的赔偿方案出台,但具体出台时间不明。
李方平认为,相关的赔偿方案中,除了正当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还应考虑受害消费者的精神损害赔偿,甚至包括惩罚性赔偿等。
“这方案应该包括受害者的身份认定、证据的举证和认定、索赔的项目与范围和精神抚慰等各方面。这里面有各种各样复杂的情形,若制定者仅仅为官方,方案不一定能被广泛接受,可能引发不理解、抵触情绪乃至新的诉讼。”李方平认为,制定者不能为纯官方,还应参考政府、消费者协会、责任企业、受害消费者代表等四方的意见,尤其是要多听受害消费者的声音。
此外,由于责任企业将是赔付主体,三鹿公司的赔付能力也受到广泛关注。资料显示,三鹿集团2007年底总资产为16.19亿元,总负债为3.95亿元,净资产为12.24亿元。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经三鹿集团内部初步估计,此次召回奶粉的总量可能超过一万吨,涉及退赔金额达7亿元以上。加上相关赔偿,如此负担或将直接导致三鹿集团破产。另有消息表明,三元奶业目前正与三鹿开展并购谈判。
刘俊海认为,无论责任企业命运如何,受害消费者的权益应首先得到保护。如果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赔偿方案不获接受,在诉讼过程中,应注意简化诉讼成本,并保证案件及时审理、判决与执行。
目前,志愿律师团也正在研讨一份民间版的赔偿建议方案,希望可以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参考。李方平说,这份方案争取在十月中旬初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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