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育儿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20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给婆婆媳妇们的忠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3-25 18:42: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婆媳矛盾可说是家庭的通病。以往调解人员在调处这类纠纷时,总规劝当事人双方如母女关系相处。然而,婆媳争端并没有迎刃而解。究其原因在于这一贯之的建议本身就是错的。婆媳就是婆媳,永远不是母女。解决婆媳关系问题的关系,在于改变传统观念,正确认识婆媳纠纷起因于20-30年的代沟和当事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不同、方法不同、兴
趣爱好不同。调处婆媳纠纷,最重要的是提醒当事人充分认识彼此的不同,达到互不干涉、和平共处。
    婆媳关系是十分复杂和微妙的。要减少和避免矛盾与冲突,化解纠纷,笔者提出以下忠告:
      一-一一婆婆不要把儿媳当作“我的媳妇”。许多婆婆把“我儿媳”挂在嘴边。这样说是错误的开始。如果婆婆认为媳妇是她的媳妇,就会以长辈的口气或命令的口吻盼咐儿媳或与儿媳谈话,引起儿媳的反感。因为媳妇是嫁给她
丈夫一个人的,不是嫁给丈夫所在的家庭。
     婆婆不要说我年轻时候如何如何。婆婆仃】经常会拿媳妇和过去的自己比较,说“我年轻的时候
     “我当媳妇时对公婆……”。这比较中.就含着一种对媳妇的不满。婆婆拿自己年轻时的所为要求媳
妇,往往是强人所难,因时代不同,生活条件和观念也大不一样了。
      一一婆婆不要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强加给媳妇。由于年龄相差巨大.婆媳二人的兴趣爱好往往大相径庭。如果婆婆认为自己喜欢的.儿媳也会喜欢.就大错特错了。媳妇也一洋。婆媳之间的兴趣爱奸不同,根本不是谁的兴趣好谁的又
不好的事,不要相互指责。
        一婆婆不要把JL媳同女儿相比。婆婆眼里,女儿是’‘自己的孩子”.  “媳妇是别人的孩子”。无论多么贤明的婆婆都不能平·等地对待女1L和媳妇。把IL媳和女儿进行比较,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媳妇根本不是“孩子”。
      一—婆婆不要代替儿子处理夫妻关系。对于母亲,儿子是“心头肉”,难免过份迁就。若婆婆以母子关系这样的角度、出发点,去调整儿子与儿媳的关系,很容易出现偏颇,招致儿媳的不满反抗。
      一一一婆婆不要谈论JL媳娘家如何。婆媳之间一谈到媳妇的娘家和婆家,往往习惯于以己之长比人之短,结果,互不服气,双方误解愈加深重。俗话说,  “自家人向着自家人”。对自己的亲属总要偏袒些。

      一婆婆不要制止儿媳教训孙子。围绕着孙子,婆媳俩少不了争吵。作为孩子的家长,母亲负有直接养育的责任。媳妇教育孩子时,婆婆应当采取静观态度,即使儿媳的责备是错误的,她正在责备时,婆婆也不要介入。
      -一婆婆不要把JL子当作自己人。婆媳发生纠纷,婆婆把儿子拉进自己的战壕,等于把儿子推入困境因为被卷进婆媳之争的丈夫,既心疼媳妇,又不能怠慢母亲。而对于)L媳来说.她嫁到别人家生活,唯一的伙伴就是丈夫。如果丈
夫也站到对立面一边去,她就会感到无限失望,从而破坏了夫妻的感情。婆婆不论什么时候,不要把儿子拉到自己一边,而是把儿子留给媳妇。
      另一方面,作为媳妇同样应注意几点:
      --一与婆婆保持适当的距离。媳妇进了婆家门,多半想“今后要和婆婆亲密相处”.可能会做些讨婆婆喜欢的事。然而,婆媳在考虑问题的立场、方法、价值观和兴趣爱好上存在着根本不同。媳妇按照自己的标准去推测婆婆,做些让对方高兴的事,结果极可能会适得其反。好心没得好报,终使媳妇受不了,进而爆发不满。所以媳妇从一开始就
应充分认识到’婆婆有婆婆的想法”,尽量争取不与婆婆发生冲突。
      -—一媳妇不要老想决出谁是谁非。婆媳之争,通常是由于双方价值观不同,很难决出谁是谁非的。
非要决出是非的努力只会激



--一一媳妇应该尊重和关心婆婆。媳妇是晚辈,对婆婆应当尊重。即使婆婆的意见明显是错误的,最好也不要当面马上顶撞或表示反对。婆婆作为老人,总有需要年轻人关心帮助的地方,媳妇在小事上多谦让些,花点时间多陪陪婆婆,或常买点日常生活用品给婆婆.婆婆对媳妇会顺服些。
    婆媳关系不好,婆媳会把彼此间发生的不愉快牢牢记在心上。尔后一旦发生冲突,她们就会清楚地数落对方:“这
是这个月内第三次惹我生气了  (或找我碴了)!第一次是……”如此恶性循环,于双方都无益。
2#
发表于 2011-3-26 13:18:39 | 只看该作者
理解
3#
发表于 2011-7-26 10:44:48 | 只看该作者
吃好喝少,不要乱搞!卡可多带,现金要少。(她是怎么知道发廊一般不刷卡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育儿网 ( 粤ICP备15023800号-3 )

GMT+8, 2024-5-8 10:17

Powered by Discuz! X3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