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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4-1 09: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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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
高艳朋友:
“私房钱”是生活用语,而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其内涵因人的理解而异。一般情况下,“私房钱”是指夫妻一方藏有的不愿为另一方知晓的货币——来信所言的“私房钱”就是这种含义。那么,“私房钱”姓“私”还是姓“公”呢?对此不能一概而论,而要看“私房钱”的来源。如果“私房钱”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它仍然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因为被一方单独藏匿拥有而姓“私”;如果“私房钱”来源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它仍然是夫妻个人财产,即便被另一方知晓,也不会因此而姓“公”。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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