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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发生关系算分居中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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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1 17:3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律问题】

我和丈夫是中学同学,后来他升入一所名牌大学,毕业后进入政府机关,成为一名公务员。我却因高考失利,只上了大专,如今在一家私人企业打工。同丈夫相比,我除了有一个窈窕的身材和一副姣好的面容外,其他方面都不具优势。但随着时光流逝,我的身材和面容越来越平庸,而丈夫的眼光却越来越高,选择面也越来越宽。终于,他提出了离婚,理由是文化层次的差异影响了夫妻感情。我不肯与他“协议”, 他为了照顾“影响”又不肯上法庭,于是我们选择了分居。他在外面另租了房子,只在取换季衣服时才回家一趟。这样一拖就将近两年。前不久的一天傍晚,他突然回来找什么证件之类的东西,留下来过了一夜,而且同我发生了性关系。这一夜让我重新燃起了希望。我想知道,这偶尔发生的一夜温存,能否认定为分居过程的中断?我们分居的时间,能否从这一夜开始起算?(晚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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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11 17:32:39 | 只看该作者
【专家解答】

晚霞朋友: 现实生活中,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夫妻双方,在分居过程中偶尔发生同居现象,其原因虽有多种,但性质却不外乎有二:一是因为夫妻感情复合或虽未复合,但提出分居的一方出于各种原因放弃与对方离婚的要求而回归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分居过程中断。如果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而再次分居,则其分居时间应当从恢复同居的结束之日重新计算。二是要求离婚者并未放弃离婚要求,完全是由于偶然因素而与对方恢复了短暂的同居生活,并不表示双方感情已经复合,而短暂的同居生活结束后,分居局面并未改变。这种情况一般不应认定为分居过程的中断。你所说的情况,应该属于后一种,不应视为分居过程的中断。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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