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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5 2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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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4月15日报道 农转非曾是许多农业人口艳羡之事,如今广东汕头市34户村民却用集体离婚之举,试图让配偶和子女得以从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该事件折射出经济转型期新的矛盾和无奈。
近日,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港口社区的34户村民作出了一个让人吃惊的决定,他们共同在一份发给“各位婚娶通销户口配偶居民”的集体离婚倡议书上签上名字并按下了手印。
34对夫妻决定用集体离婚这种非常方法,试图让配偶和子女得以从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在这一集体离婚事件背后,实际上演着一场利益分配之争。
离婚
王华(化名)决定和妻子离婚。这是与家人商量后作出的决定。“我和妻子说好了,儿子和女儿也都理解支持。”他告诉《法制周报》记者。与此同时,在凤翔街道港口社区还有33户人家作出了同样的决定。
事实上,集体离婚事件并不是心血来潮。王华说,“我们以前就提过这个事情,但居委会一直不相信我们会这样做。提起这件事情他们只是笑笑。”
2007年1月23日,凤翔街道港口社区43名村民联合递交了一份《申请书》,要求“港口区居委会、港口经连社,将我们的爱人和孩子都列为享受港口区的分地分钱的对象。”
《申请书》仅仅是个开头。在没得到满意的答复后,其中有34户人家作出了集体离婚的决定,并签署了倡议书。
与妻子结婚将近20年的王华作出这样的决定实属无奈。“我们也没办法,只能以这种方式提出抗议。”同样参与集体离婚事件的李文(化名)则不断向记者诉说着委屈,“我们多次向居委会申请让妻子和孩子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可他们老是拖着不解决。”
李文表示,不公平的是,港口社区那些违反计划生育的超生人员变更为合法户口并且还享受港口的分地分钱待遇。而李文的妻子孩子都是合法户口,却享受不到这种待遇。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同属凤翔街道管理的东门、外埔等居委会和社区,妻子和儿女都可以参加这几次的分配。李文口中的“不公”正是此次离婚事件的导火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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