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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坏习惯如何殃及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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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7 09:5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传染病要防传染:

    患有由病毒、细菌、螺旋体等病原体引起的某些传染病的丈夫,可因为精子的质量差而影响胎儿的健康与发育,甚至造成胎儿畸形、智力低下、精神运动障碍。还可能先把这些疾病传染给妻子后,又经过胎盘传染给宫中的胎儿或使胎儿在阴道分娩时,受到感染。即使生下的胎儿是健康的,也可能在出生后受传染。

    常见的有乙型病毒性肝炎,开放性肺结核,梅毒等性病。

    男方有乙型肝炎或为无症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为女方进行乙肝疫苗的预防注射,妊娠之后发现丈夫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对胎儿进行乙肝疫苗及乙肝免疫球蛋白的预防注射。由于患病或带毒的父亲口水中也可含有病毒,不要咀嚼食物喂小儿。

    妊娠之后妻子发现被丈夫感染性病,应积极治疗,用药应不影响胎儿。其中,属于淋病或支原体、衣原体感染者,为防止胎儿娩出通过产道时感染性病,可采取剖宫产。

    ● 遗传病要科学对待

    1. 有些遗传病,只要一方有病,就可传给后代。其中某些疾病病情严重,可直接导致子女患病致死,如遗传性致盲眼病、强直性肌营养不良等,不应生育。

    2. 有些严重遗传病,夫妻双方同为该病致病基因携带者,但并无表现,而是在其家族中偶而出现该病患者,如先天性聋哑,则不宜生育后代。这种情况多见于近亲婚配者,因为双方均属同一大家族,较容易出现双方均携带有同一遗传病的致病基因的现象。

    3. 有些遗传病,例如色盲,丈夫患此病,妻子正常,所生男孩也正常,而女儿则为色盲基因携带者。血友病(甲乙两型),由于该病往往多见于男性,为防止这种遗传病的传宗接代,可通过“产前诊断”,胎儿是男的则中止妊娠,是女的则可继续妊娠。当然,决定必需由医生作出。高度近视也是一种遗传病,丈夫患此病时,其子女部分也出现此病,有的还可伴有其他种眼的或全身性的遗传病。

    4. 男方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严重遗传病,且其父母或兄弟姐妹中有一个以上患同样遗传病者,或严重智力低下者;由于可能遗传给下一代,故不宜生育。

    ● 其它疾病治愈再生育

    男方患有严重心、肺、肝、肾疾病(如心肌炎、急性肾小球肾炎)及上述疾病的慢性期,但有功能障碍或疾病活动阶段。由于生殖细胞质量受疾病影响,产生不了健康的后代,治疗疾病的药物还可能引起胎儿畸形。暂时不能生育。

    ● 不良的生活习惯要克服

    各种不良的生活习惯,包括不注意休息与劳逸结合、为看电视或打牌熬夜、不进行适当的活动及运动、早晨睡懒觉、不讲卫生、偏食肥甘、饥饱无度以及抽烟、酗酒,均不利于男性生殖细胞精子的质量,从而也影响胎儿的健康发育。

    其中,尤其是抽烟、酗酒两项,可引起胎儿发育迟缓、体力智力低下、精神运动障碍,甚至发生小头、小腿及心脏、肢体的畸形或流产、早产、死胎、死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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