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育儿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050|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孕检正常生下痴呆家长索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1-11 09:4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医院曾发现胎儿有先天性痴呆的高风险,父母称产前若确诊肯定会堕胎

  上周一,近两岁的痴呆儿波波(化名)向法院上诉,要求市内一家医院赔偿66万元。此前,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称,该医院胎检存在过错,以致先天痴呆的波波来到了这个世界。


由此,法院判医院赔偿精神抚慰金4万元。
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09:50:17 | 只看该作者
  首次检查发现胎儿可能痴呆

  5日下午,波波的爸爸陈先生说,上周一,儿子作为原告向法院上诉,向这家医院索赔今后的残疾赔偿金、康复费、护理费等款项。但这一切,儿子并不知道。

  陈先生说,怀孕初期,他妻子到这家医院作了常规胎检,首次检查就发现胎儿有先天性痴呆的高危风险,后经该医院进一步检查,认为胎儿并无异常。2006年12月,波波一出生即被查出患有先天痴呆。

  此后,陈先生请了律师,以波波作为第一原告将医院告上渝中区法院,索赔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6万元。此后,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关对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认为,医院存在过错。
3#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09:50:39 | 只看该作者
  医院

  孩子痴呆并非医院伤害造成

  5日,陈先生说,今年以来,法院对此数次开庭。作为第一原告的波波被妈妈抱着出庭,双方争论激烈,波波躺在妈妈的怀里,一点也没有反应。

  据了解,庭审中医院辩称,波波先天痴呆与该院的诊疗无关:波波痴呆并非医院伤害造成,因此医院不应赔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

  10月16日,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医院在产前检查中存在过错,以至于让波波来到人世,但医院的过错与波波的痴呆无直接关系。因此,法院判决医院支付波波父母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驳回波波索赔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要求。
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09:51:02 | 只看该作者
  上诉

  法院判赔4万元原告不服

  5日,判决此案的法官称,痴呆儿作原告向胎检医院索赔,在我市尚属首例。波波的爸爸陈先生说,拿到获赔4万元的判决书后他便决定上诉:波波现在及将来的生活,都需专人照顾。如果医院不支付护理费等,意味着波波今后的生活会很困难。

  上周一,陈先生将上诉书递交到五中院。上诉书上仍坚持索赔66万元。代理此案的锐力律师事务所黄云律师说,坚持索赔66万的理由是:因为胎检存在过错,导致痴呆的波波降生,才会产生波波需要护理费等款项。
5#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09:51:38 | 只看该作者
 新闻面对面

  “产前若确诊肯定会堕胎”

  近两岁的波波躺在婴儿车内,不哭不笑,面无表情。昨天下午,九龙坡某居民楼内,陈先生看着儿子,声音哽咽。他说,波波降生后,给全家带来的痛苦,别人无法体会。

  记者:如果产前确诊胎儿先天痴呆,会不会堕胎?

  陈:那时妻子怀孕才4个月。如确诊胎儿有缺陷,我们肯定会堕胎,也就不会有现在的痛苦。

  记者:现在让你最痛苦的是什么?

  陈:每次,我看到与儿子同龄的孩子喊爸爸,我心里就很痛:我的儿子永远也不会喊我爸爸。

  记者:今后有什么打算?

  陈:儿子什么也不知道。可他是一条命,是我的儿子。无论是出于人道,还是作为父母,我得把他养下去。可这种付出不会有回报,哪怕是喊一声爸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育儿网 ( 粤ICP备15023800号-3 )

GMT+8, 2024-11-15 01:57

Powered by Discuz! X3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