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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6 0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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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相关病例最高可获赔24万
近几年,媒体时有关于孩子服用“糖丸”后反而瘫痪的报道。卫生部今年7月发布声明称,从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开始使用脊灰减毒活疫苗。通过监测证实,1994年至今,全国未再发现脊灰野病毒感染病例。
同时,卫生部疾控局官员亦坦言,由于中国使用的脊灰疫苗是减毒活疫苗,加上受种者个体差异等,儿童服用后有可能发生疫苗相关麻痹病例,但发生率极低,每250万至1000万孩子接种后,可能有1人出现接种后的麻痹甚至下身瘫痪等副反应,这种副反应主要发生在首次接种的儿童中。
这份声明发表两周后,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例鉴定及善后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承诺对因接种脊灰疫苗后出现相关小儿麻痹副反应的儿童,由地方政府和卫生部门相助,开展医疗鉴定、赔偿。北京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印发《北京市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病例补偿办法(试行)》,其中提出,当事人应在出现症状满2年后的1年内,向北京市医学会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补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市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最高可达24万元。
卫生部多次表示,多年实践证明,中国目前使用的脊灰减毒活疫苗是安全有效的。专家指出,如果不使用脊灰疫苗,儿童感染脊灰病毒患小儿麻痹症的几率非常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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