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宣传我市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成果,2007年,由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市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局、司法局、体育局、人事局等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共同编制了《北京市2006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经市领导和市统计局审批同意,市老龄办于10月18日召开媒体见面会,向社会发布报告。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侯玉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宝全同志发布报告,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以及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会上,侯玉兰副秘书长谈到,该报告是北京市成立老龄工作机构23年来,第一次用数据报告的形式全面展示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水平和老龄事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此举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的积极态度。她还强调了科学翔实的基础数据是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老龄基础数据采集平台,将老龄数据的发布作为市老龄委的一项常规工作,定期于每年重阳节前向社会进行发布。
该报告的内容包括老年户籍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两个部分,数据来源于市公安局户籍人口监测系统、市老龄委老龄事业统计系统和相关成员单位的报告。
第一部分老年户籍人口信息是反映我市户籍老年人口的基础情况。2006年底,北京市户籍总人口为1197.6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为202.4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6.9%;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25.8万人,占总人口的2.2%;百岁老人共计311人,其中男性74人,女性237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比例排在前三位的是宣武区、崇文区和朝阳区,分别为20.3%、19.6%和19.4%。
第二部分是从养老保障、老年医疗保健、为老服务、老年文教体活动四个方面来描述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状况以及2006年老龄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参加养老保险统筹中离退休人员161.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到1245元,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提高到每月620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得到稳步推进。从2005年开始,北京市实施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为3.6万人。老年人医疗服务体系得到完善。老年人各项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今后,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逐步建立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调查制度,按年度发布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以便进一步准确、及时、全面了解本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和深入开展老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